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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
来源: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-4-21 15:04:55 【字体:小 大】

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2008年招生章程
 

一、学院简介

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是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、按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。学院地处西安市长安区西北工业大学沣河校区,占地610亩,现有校舍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。

学院突出电子信息、先进制造、人文经法等学科专业办学特色,建设服务国家、地区和行业的高水平独立学院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重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。2008年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通信工程等18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,学制4年。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,发给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毕业证书。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。

二、招生政策

    1、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,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。

2、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,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
    3、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,但学院的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。

    4、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有关规定,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,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。

5、高中阶段获得国际和全国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英语、信息学(计算机)等单科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的考生,以及上述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的考生,除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录取政策外,我院实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并依其获奖科目在专业安排上适当给予照顾。

三、录取原则

1、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、市、自治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,对报考我院的考生,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
2、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,不设置专业级差,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(市)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作退档处理。  

3、招生工作将在西北工业大学和学院纪检、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,接受广大考生、家长和社会的监督。

四、学费标准

1、理工类专业学费10000元/年;文史类专业中,英语专业、英语专业(民航服务方向)、德语专业学费10000元/年,其他专业8500元/年。

2、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、贷学金、勤工助学基金等,支持优秀学生完成学业。

五、其 他

1、新生入学后,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。复查合格予以注册、取得学籍,复查不合格者,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
2、报考英语专业(民航服务方向)的考生,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民航规定的有关空乘人员的身体素质标准,学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,符合条件者将允许在该专业方向学习,不符合条件者将进行专业方向或专业调整。

3、本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学院地址: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   邮编:710124

电  话:(029)85603066,85603067

传  真:(029)85603276

学院网址:www.npumd.cn

电子邮件:zsb@npumd.cn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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